校纪委专职纪检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发布者:网站管理员发布时间:2021-05-20浏览次数:104



5月19日上午,纪委审计联合党支部开展主题党日活动,集中学习中共中央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在聆听了党支部书记、校纪委委员杨维琴同志对《条例》的详细解读后,校纪委专职纪检干部展开深入学习交流讨论。大家一致认为,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来学习贯彻落实好《条例》。


深刻理解《条例》内涵,坚定政治方向。《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党章为根本依据,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对高校基层党组织工作作出全面规范,是新时代高校党的建设的基本遵循。《条例》强调坚持和加强党对普通高等学校的全面领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建设教育强国,对于推动高校党的建设与高等教育事业发展深度融合,以高质量的党建引领推动高校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实现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全面分析《条例》内容,把准职能定位。《条例》第四章论述了高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对高校纪委的领导体制、监督机制、职责任务提出了明确要求,既体现了政治性、原则性,又突出了实践性、针对性,是进一步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有力抓手和制度依据。高校纪委在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实行向高校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派驻纪检监察机构根据授权履行纪检、监察职责,代表上级纪委监委对高校党委进行监督。高校纪委是高校党内监督专责机关,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要坚决落实好维护党章和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高校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党的组织和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权利不受侵犯等五个方面的工作任务。

落细落实《条例》要求,展现担当作为。学校纪委要以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为契机,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要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紧盯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重点领域廉政风险、巡视巡察整改等,做到持之以恒、滴水穿石、久久为功。要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做实做细日常监督,优化监督机制,创新监督方式,促进各类监督贯通融合,不断增强监督治理效能。要一体推进不能腐、不敢腐、不想腐,依规依纪依法执纪问责,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学校纪检监察干部要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敢于善于斗争,用真抓实干的具体行动践行初心使命,不折不扣地把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落到实处,推进学校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高质量发展。

(供稿、摄影:纪委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