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拉票贿选案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查处的第一起发生在省级层面、严重违反党纪国法、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重违反组织纪律和换届纪律、严重破坏人大选举制度的重大案件,是对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挑战,是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挑战,是对国家法律和党的纪律的挑战,触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底线和中国共产党执政底线。其涉案人数之多、性质之恶劣、情节之严重,触目惊心、发人深省。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按照宪法和相关法律规定,人大代表经过民主选举方式产生,代表人民参与行使国家权力。“人大代表”这一神圣称号不容亵渎,更不能用金钱来换取。对拉票贿选案依法进行严肃查处,是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有力捍卫,是对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的坚定维护。
前车之鉴,后事之师。当前,地方各级领导班子和县乡人大换届选举正在进行,这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也是对党风政风的又一次检验。各地应以辽宁拉票贿选案、湖南衡阳破坏选举案和四川南充拉票贿选案为反面教材,以“零容忍”的政治态度、规范严谨的法定程序、科学有效的工作机制、严肃认真的纪律要求做好换届选举工作。要坚持党对选举工作的领导,各级领导干部要敢抓敢管、勇于担当,对不正之风和拉票贿选等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绝不姑息迁就、绝不法外开恩,确保换届选举风清气正。
反思辽宁拉票贿选案,教训极为深刻:选举组织机构和相关责任人不执行党中央的决策部署,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对破坏选举的行为熟视无睹;一些代表候选人利用资本操纵选举,明目张胆拉票贿选;一些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知法犯法,为代表候选人拉票穿针引线。这些都在警示我们,拉票贿选之风盛行,既会严重破坏一方的政治生态,又是不良政治生态的集中体现。有鉴于此,我们既要查处个案以治标,又要坚持不懈净化政治生态以治本。要从党内政治生活管起来、严起来,严肃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开展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不断激发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切实做到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担责、为党尽责。要坚持事业为上、公道正派,坚决整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倡导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以“山清水秀”的政治生态为改革发展筑牢根基。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习近平总书记在“七一”重要讲话中强调:“管党治党,必须严字当头,把严的要求贯彻全过程,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以自我革命的政治勇气祛病疗伤、激浊扬清,不断增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夯实执政之基,我们党就一定能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向人民交出新的更加优异的答卷。
来源: 新华每日电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