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05月07日,浙江大学基本建设处原副处长柯诗彬被杭州西湖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何诗彬被提起公诉的罪名是受贿。
检察机关指控,2002年1月至2009年1月,柯诗彬在担任浙江大学基本建设处计划科科长、副处长期间,利用其负责校内基建工程的立项、计划、招投标等工作的职务之便,先后多次收受相关人员所送的“好处费”共计人民币24万余元,并为他人谋取利益。检察机关认为,柯诗彬的行为已经构成受贿罪,遂依法提起公诉。
据了解,该案是西湖区检察院今年以来所查办的浙江大学基建领域受贿窝串案中的一起。据西湖区检察院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年2月下旬,该院先后立案查处了原浙江大学基建处副处长王诚、柯诗彬,基建处现场管理中心主任许苗健等6件7人受贿大要案。
相关材料证实,这些人的落马多与浙江大学新校区建设有关。
文章来源: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