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七大以来查办案件工作综述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2-10-12浏览次数:348


        复重建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查处一批违纪违法案件,维护了中央政令畅通。对廉洁办奥运、廉洁办世博和廉洁办亚运提出纪律要求,组织协调相关单位开展了监督检查,确保了这些重大活动顺利进行。加强对换届风气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办并通报了一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保证了地方换届工作健康顺利进行。

  抓住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突出查办案件工作重点,严肃查办了一批典型案件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研究和把握违纪违法行为出现的新特点新情况,重点查办发生在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土地管理、矿产资源开发、金融、司法等领域以及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项目实施管理、项目质量安全等环节的案件。比如,贵州省纪委严肃查处了贵州省公路局原党委书记周金毅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周金毅在主管高速公路建设项目中,与其他国家工作人员和个体承包商内外勾结,插手招投标,控制中标单位,介绍施工队伍等大肆收受贿赂。目前,周金毅等人因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严肃查处重大责任事故和群体性事件涉及的失职渎职问题和背后的腐败案件。比如,严肃查处“7·23”甬温线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54名责任人受到严肃处理;严肃查处上海市“11·1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28名责任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认真核实媒体和网络反映较多、群众关注度高的案件线索,严肃查办了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房管局原局长周久耕等违纪违法案件,回应了社会关切,维护了党和政府形象。
  在查办案件工作中,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决查处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案件,重点查办领导干部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严肃查办利用人事权、司法权、审批权、行政执法权谋取私利的案件,严肃查办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案件,严肃查办以各种手段侵吞国有资产的案件。2007年11月至2012年6月,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处分县处级以上干部22807人,移送司法机关的县处级以上干部3923人。中央纪委监察部严肃查处了薄熙来、刘志军、许宗衡等一批大案要案。各地区各部门也查处了一批在本地区本部门有影响的大案要案。比如,广东省纪委严肃查办了茂名市委原书记罗荫国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云南省纪委严肃查办了楚雄州委原副书记、州长杨红卫严重违纪违法案件。

  加强对查办案件工作的监督管理,把依纪依法安全文明的要求贯穿于查办案件工作全过程
  坚持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是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工作始终强调和一直坚持的重要原则。党的十七大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强对办案过程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了案件监督管理工作机构。中央纪委制定下发《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监督管理工作规则(试行)》,为纪检监察机关有效开展案件监督管理提供了法规依据。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案件监督管理部门认真履行线索管理、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督促办理、统计分析五项基本职责,促进了严格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进一步规范重要案件线索集中管理,建立健全案件线索集体排查制度。充分发挥党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加强与有关部门及执法司法机关合作,推进大案要案的查处,加强重点个案境外缉捕工作的组织协调,不断形成查办案件工作的整体合力。以加强办案服务保障为着眼点,开展对办案措施使用、暂扣涉案款物管理和处置、办案安全、保密等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办案工作程序、加强内部监督制约、严肃了办案纪律。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办案工作的意见》等一批文件规定,促进了办案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推进改革创新,查办案件工作能力进一步增强
  为适应新形势下查办案件工作需要,中央纪委监察部总结推广了一批基层创造的成功经验,积极推进包括查办案件在内的反腐倡廉工作理念思路、方式方法、体制机制创新。组织召开全国加强廉政风险防控规范权力运行现场会,总结实践经验,坚持改革创新,扎实推进加强廉政风险防控、规范权力运行工作。注重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把查办案件与加强教育警示、推进建章立制、强化制约监督、刹风整纪结合起来,加强案件剖析和案件通报工作,开展反腐败斗争形势分析,加强查办案件专题分析,对损害群众切身利益案件等进行分析,从体制机制制度方面深入分析案件发生的深层次原因,提出建议和对策,督促有关地区和部门进行整改,不断取得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新成效。拓宽群众参与反腐倡廉工作渠道,加强反腐倡廉舆情网络信息的收集、研判和处置,及时查处网络曝光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查办案件组织协调机制更加健全,加强与有关国家、地区的司法协助和执法合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认真开展涉案人员引渡、遣返、劝返和资产追缴、返还工作,成功将一批犯罪嫌疑人缉捕归案。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