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潭一“扒钱”校长获刑10年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2-11-07浏览次数:536


     新华网长沙11月1日电(记者陈文广)无论是发包工程、采购教辅资料、帮人转调入校,还是校服、桶装水、牛奶供应,竟都成了农村中学校长黄铁强的“扒钱”渠道。近日,湖南湘潭县法院一审判处黄铁强10年有期徒刑。

    法院审理查明,2007年至2011年11月间,原湘潭县五中校长黄铁强利用职务便利,多次收受他人所送现金18.5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

    其中,2010年,语文老师马某为调入湘潭县五中工作,委托中间人找黄铁强帮忙,并请中间人分两次送给黄铁强现金3.5万元,黄均收受,马某亦于2011年顺利调入湘潭县第五中学工作。2007年至2011年间,因帮忙他人调入湘潭县五中工作,黄铁强共收受现金8.5万元,共计12笔。

    据介绍,在涉校业务教辅材料采购、空气能热水系统安装、桶装水供应、牛奶销售点设立、校服定做、工程承包等多方面,黄铁强也多次给人关照,收受他人“感谢费”8.7万元。

    此外,法院审理查明在帮忙子女转学上,黄铁强也曾收受他人“感谢费”。2011年8月,葵某为了帮其朋友易某的侄子从广西转至湘潭县五中就读,且免除交纳择校费,送给黄铁强现金0.4万元。

    法院审理后做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黄铁强有期徒刑10年,并处没收财产5万元。
来源: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