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师大原拆迁办主任获刑10年半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11-27浏览次数:426


首都师范大学后勤集团生活服务中心原主任兼拆迁办公室主任郝久宽,利用学校建设大学生公寓负责拆迁工作的便利,受贿12万元被市一中院终审判处有期徒刑10年半。

首师大主任拆迁中受贿

据检方指控,郝久宽在首师大东校区拆迁过程中,利用审核拆迁证明材料、拆迁补偿协议以及监督拆迁公司工作的职务便利,于2006年12月收受一被拆迁人给予的2万元,于2011年9月收受戴龙转账给予的10万元。

2000年,郝久宽到首都师范大学后勤集团工作,先后担任东校区后勤集团服务中心主任、后勤集团生活服务中心主任。2005年,首都师范大学启动东校区拆迁工作,成立了拆迁办公室,其被任命为拆迁办公室主任。

据郝久宽供述,学校将109户租户租住的房屋委托给北京城建弘大拆迁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实施拆迁,项目经理名叫戴龙。当时按照规定,拆迁公司负责对被拆迁人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定,编制拆迁补偿方案,与被拆迁人洽谈补偿款数额,并将有关材料报学校审核。而郝久宽所在的拆迁办公室,负责对拆迁公司提供的被拆迁人的拆迁补偿方案及有关说明材料进行审核同意后,与被拆迁人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再报主管副校长签字后,财务部门发放补偿款。

称打点校领导索要10万

当时拆迁户之一的刘某称,在签拆迁协议前几天,戴龙说可以帮他多争取一些补偿款,但得要一些好处,其表示同意,并于领取280万补偿款的当天,从银行转给了戴龙10万。据戴龙讲,2011年8月底,郝久宽对他说,学校领导知道了他从刘某处拿钱的事,让他拿出这10万元去打点校领导。两天后,戴龙便往郝久宽的工行卡里汇了10万元。

对此,郝久宽向检方表示,其妹妹家要拆迁想再盖几间房多拿补偿款,他便向戴龙借了10万元钱。因房子没盖成,他也没有把钱给妹妹,后来他凑了10万元现金还给戴龙了。而戴龙称,2012年6月底或7月初,郝久宽对他说,检方在查学校拆迁的事,如果问起10万元的事,让戴龙跟检方说是其妹盖房向戴龙借的。

此外,另一名拆迁户证实,因给了他家高额的拆迁补偿款,他于2006年12月底在吃饭时,悄悄往郝久宽的半长外套中塞了2万元,郝久宽当时看到了。对此,郝久宽予以否认,不承认吃过饭并且收了钱。但一同参与吃饭的拆迁户朋友作证称,2006年11月,他曾与该拆迁户一同与戴龙协商补偿款的数额,一开始说是200万,后来经讨价还价确定为239万。

因项目经理被抓而案发

一审法院以受贿罪判处郝久宽有期徒刑10年半,追缴赃款12万元予以没收。郝久宽不服上诉,一中院审理后,裁定驳回郝久宽上诉,维持原判。

据了解,郝久宽因戴龙被抓而案发。2012年7月11日,戴龙因帮多名拆迁户获得高额拆迁款并收受好处费39万元,被海淀检方传唤到案。戴龙在接受讯问时揭发郝久宽曾说收过被拆迁人给予的2万元好处费一事。海淀检方于2012年8月15日,在首师大纪委办公室将郝久宽抓获。同年8月29日,郝久宽因受贿罪被逮捕。

此外,据记者了解,供出郝久宽的戴龙,此前也因在首师大拆迁项目中受贿而获刑,其因受贿39万元被海淀法院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半,并追缴赃款39万元予以没收。